常見問題
有效發票/購物證明開立日期: 113年12月25日(三)起至114年03月02日(日)23:59 止。
官網開放有效發票/購物證明登錄時間:113年12月25日(三)起至114年03月02日(日)23:59 止。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需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健保卡者)。
登記營業地址於【宜蘭縣區域範圍內】任一「食」、「宿」、「遊」、「購」、「行」五大類別合法(包含稅籍登記在宜蘭)商家消費單筆滿新臺幣500 元(含以上),並取得實體統一發票【傳統發票】、【電子發票】,上傳至本活動官方網站,同時登錄個人資訊,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除外項目→開立統一編號、房屋土地及個人水、電、瓦斯、電話費、網路費、各式租屋租金等發票不得參與
◎請務必取得實體發票,雲端發票不適用本活動。
針對『無法開立發票之商家』,民眾可以至本活動網站下載空白【購物證明】,於消費完成後,請無法開立實體統一發票之商家至購物證明蓋上商家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或公司大章,並填寫相關消費資訊,於活動網站中登錄購物證明資訊,包含購物證明序號、消費日期、消費金額、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完成登錄程序,就獲得1次抽獎機會。
◎每下載1張購物證明(購物證明序號為隨機皆不同),故每1張購物證明僅有1次抽獎機會,請勿下載同一張購物證明複印使用及重複登錄。
民眾可以至本活動網站下載空白【購物證明】,取得一組隨機序號,每下載1張購物證明序號為隨機皆不同,故每1張購物證明僅有1次抽獎機會,請勿下載同一張購物證明複印使用及重複登錄。
根據本次活動抽獎辦法,於活動期間內,全國民眾至宜蘭縣內 「食」、「宿」、「遊」、「購」、「行」五大類別任一合法店家消費滿新臺幣500元(含以上),並取得實體統一發票或購物證明,故本活動不適用雲端發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本次活動適用有效憑證如下:
(1)電子發票 (2)傳統發票 (3)本活動發行之購物證明
無論是傳統發票或電子發票,只要符合登記營業地址於【宜蘭縣區域範圍內】任一「食」、「宿」、「遊」、「購」、「行」五大類別合法(包含稅籍登記在宜蘭)商家消費單筆滿新臺幣500 元(含以上),並取得實體統一發票,上傳至本活動官方網站,同時登錄個人資訊,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除外項目→開立統一編號、房屋土地及個人水、電、瓦斯、電話費、網路費、各式租屋租金等發票不得參與。
僅限單筆發票金額登錄;如發票為傳統的二聯式收銀機發票或三聯式收銀機發票,單次消費因品項較多而有多張連續發票序號產生時,以此筆消費最後一張含有消費合計金額的發票序號為符合資格可登錄之發票。
如發票/購物證明已登錄上傳,資料有誤無法提供任何修正及刪除,請民眾上傳前填寫完整並再次核對個人資料及消費資訊!
因暢遊宜蘭抽好禮所有獎項的領取,都需要持登錄發票正本,因此當登錄發票同時中獎時,僅能擇一領取,不可同時領取,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本活動中獎資格。
於【暢遊宜蘭抽好禮】活動官方網站點選「登錄抽好禮」頁面,並選擇登錄方式(發票或購物證明)並登錄完整個人資料及消費資訊(發票/購物證明)並拍照上傳發票或購物證明完整清晰,再次核對資料無誤,完成登錄程序,就獲得1次抽獎機會。
第1波公開抽獎中獎者應於114/2/28週五 (含)前完成兌獎事宜;第2波公開抽獎中獎者應於114/3/28週五(含)前完成兌獎事宜。中獎者需自行至【暢遊宜蘭抽好禮】活動官方網站列印所需的兌獎文件(正本),將「領獎須知」、「中獎收據憑證」、「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中獎發票/購物證明憑證」、「獎品領取方式」等兌獎所需文件(正本),親簽詳填並提供拍照或電子檔給【暢遊宜蘭抽好禮】兌獎小組(活動官方LINE:https://lin.ee/B0ZdL4n)核對中獎兌獎資料。若中獎者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兌獎事宜,及未於指定時間提供兌獎所需文件(正本),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依序由備取名額遞補。
中獎者如與兌獎小組核對完成兌獎所需資料(正本),可選擇親送或以紙本郵寄(郵戳為憑)提交兌獎所需文件(正本)。如果已完成兌獎事宜,但未在上述兩種方式中提交兌獎所需文件(正本),則必須於114/3/28週五頒獎典禮當天攜帶兌獎所需文件(正本)現場辦理領獎事宜。若當天無法提供兌獎所需資料(正本),則需在14個日曆天內補件並完成領獎,但無法辦理兌獎相關事宜。
依所得稅法等規定,中獎金額為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中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領獎憑證,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中獎金額在新臺幣20,010元以上者(含20,010元),須依法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外籍人士需扣繳20%。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或未能先行依法繳納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本次活動獎品須以中獎者本人領取為原則;非本人領取請代理人攜《中獎代領委託切結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1) 發票/購物證明的消費時間非113年12月25日至114年03月02日。
(2) 發票/購物證明的消費地點非位於宜蘭縣域範圍內合法業者。
(3) 發票/購物證明手動登錄金額未達本活動規定者。
(4) 發票序號/購物證明序號與登錄資訊不符。
(5) 購物證明正本未填寫消費日期、消費項目、數量、單價、總價及未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或公司大章。
(6) 為維護活動公平性,「購物證明」中獎者若經查證為該商家負責人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親屬、家屬,或與該商家有受僱、承攬關係之人員,或其業務往來之廠商等者,並經主辦單位認定屬不合理之交易型態者均視同中獎無效。
(7) 領獎時無法提供發票或購物證明正本。
(8) 開立統一編號之發票。
(9) 購買房屋及土地(包括相關衍生費用)之發票或購物證明。
活動大獎(汽車、機車、手機),於活動期間(不分抽獎次數)每位僅限中獎1次(檢核依據為姓名與身分證字號);活動小獎(如電視、吸塵器等多項獎品);每人僅限中獎1次(檢核依據為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另本次活動已中獎過的發票/購物證明不得重複參加抽獎資格。
活動中獎舉例說明1:
第二波公開抽獎中獎:✅汽車(王小明)(大獎中獎1次)
第二波公開抽獎中獎:❌機車(王小明)(已中大獎1次)
活動中獎舉例說明2:
第一波公開抽獎中獎:✅電視(王小明)、❌平板型電腦(王小明)(每人小獎僅限中獎一次)
第二波公開抽獎中獎:✅汽車(王小明)、❌除濕機(王小明)(可以中大獎一次,每人小獎僅限中獎一次)
活動中獎舉例說明3:
第一波公開抽獎中獎: ❌電視(王小明)、❌平板型電腦(王小明)(第一波皆未中獎)
第二波公開抽獎中獎:✅汽車(王小明)、 ✅除濕機(王小明)(可以中大獎一次,中小獎一次)
民眾可以至本活動網站下載空白【購物證明】,取得一組隨機序號,每下載1張購物證明序號為隨機皆不同,故每1張購物證明僅有1次抽獎機會,請勿下載同一張購物證明複印使用及重複登錄。
若中獎發票/購物證明不符合活動規定、逾期領取、發票/購物證明遺失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主辦單位保有安排本活動大獎(汽車、機車、電視…等31項)遞補中獎者之權利。
中獎發票/購物證明正本:發票均須可清楚辨識發票/購物證明資料,任何資料無法辨識、過期、殘缺、不全、偽造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執行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與活動官方LINE連繫後,將個人資料記載於中獎資格放棄切結書,並以任何方式寄回本單位。
如中獎,中獎人將透過暢遊宜蘭抽好禮活動官網最新消息或電話簡訊/信箱得知中獎訊息。
以單筆消費方式計算,單筆消費以發票或購物證明序號一組為主。
只要消費的加油站地點是設籍於宜蘭縣,即可登錄參加抽獎,如該店家非設籍於宜蘭縣,無法認列有效發票。
上傳登錄完成後,會跳出顯示「登錄發票/購物證明已完成」之頁面,也可到自行填寫的電子信箱收信查看,若是首次登錄信件可至垃圾郵件中查看。
若有相關問題可至活動官方LINE帳號詢問。
活動官方LINE帳號:@883sqkbm(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目前支援圖片格式為png、gif、jpg,若照片無法正常上傳,有可能民眾所使用網域不穩定,請嘗試換個地方上傳。
若有相關問題可至活動官方LINE帳號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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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暢遊宜蘭抽好禮】活動官方LINE帳號詢問查詢。
活動官方LINE帳號:@883sqkbm(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使用手機下載步驟📲
1.點選本活動官網「購物證明下載」按鈕
2.跳出下載頁面,點選「下載」按鈕
3.購物證明會存取至手機中的「下載項目」
使用電腦下載步驟🖥️
1.點選本活動官網「購物證明下載」按鈕
2.購物證明會存取至電腦中的「下載」